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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源
江南大学关工委纪事(1993-2023)
发布日期:2024-01-01  来源:离退休工作处   党委办公室 


江南大学关于贯彻落实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

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江大委〔2021〕61号

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学院(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教党〔2021〕34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现结合学校实际,就加强新时代江南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认识新时代关工委工作的新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关心下一代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意见》充分体现了教育部党组对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是教育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青少年工作的重要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对于推动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科学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要把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和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全 省教育系统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的意见》(苏委教〔2019〕1号)文件精神有机结合,作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关工委优质化建设的强大动力和工作指南。

学校关工委是学校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新时代关工委建设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将关工委工作纳入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总体格局,纳入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纳入职能部门和学院的责任范围。要充分发挥广大“五老”理想信念坚定、经历阅历丰富、专业造诡深厚、师德师风高尚、悉心关爱学生、深受学生尊重的独特优势,共同促进祖国下一代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造就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 明确新时代关工委工作的新要求

新时代关工委的工作方针是围绕中心、配合补充,主动作为、协同创新,立足基层、注重实效。学校关工委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组织、指导广大“五老”,配合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群众性工作组织。以现职党政领导为主导,提出工作任务;以老同志为主体,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现职党政领导和老同志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关工委工作。

关工委的工作要聚焦铸魂育人,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服务现实需求,支持和帮助青少年全面发展,组织动员“五老”结合工作经验和专业特长,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帮助青少年提升文化素养和思想道德素质,通过传帮带等形式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书育人能力。要进军“三个战场”,促进和助力家校社协同共育,巩固传统的学校“战场”,开辟社区“战场”,挺进家庭“战场”。要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实现主流价值观的有效传递,守护好网上精神家园,为青少年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学校关工委工作的基础在学院。各学院党委要加强对学院关工委工作的领导,将学院关工委工作纳入学院党政工作体系,完善“党建带关建”的工作机制。校关工委要加强与各学院党委的联系,指导学院关工委开展工作,着力加强学院关工委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努力提升学院关工委工作科学化水平。

三、 推进新时代关工委工作的新举措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以立德树人为主线,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强化队伍为根本,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完善体系为依托,以开拓创新为特色,全面提升新时代关工委工作水平。

1.以立德树人为主线, 切实加强对新时代关工委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履行领导职责,认真落实《意见》精神,作出全面部署。各级党组织每年至少听取1次关于关工委工作的专题汇报,并将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规划和党建责任制督查考核内容,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

2.以优质服务为宗旨, 抓好关工委工作的结合点。 要根据学校工作的需求、大学生成长的需要和关工委的优势,为关工委明确目标、布置任务,支持关工委动员组织“五老”积极参与下一代教育工作。要注重大学生的自我教育, 自我管理 , 自我服务 ,指导学生干部主动参与关工委工作,优化关工委工作机制。要注重发挥老教师、老专家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传、帮、带作用,营造良好师德师风的育人环境。

3.以强化队伍为根本, 夯实关工委工作基础。 要根据新时代“五老”队伍的新特点新变化,采取领导主动、组织发动、党建带动、表彰推动、宣传鼓动、内外联动、师生互动等方式,动员更多有热情、有能力、有干劲的“五老”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着力提升核心层、巩固骨干层、扩大参与层, 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结构合理的关心下一代工作队伍。要重视加强关工委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广大“五老”是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主体。特邀报告员、特邀组织员、校外辅导员、教学督导员、离退休老党员等队伍,要纳入学校“三全育人”队伍的建设体系,列入干部培训计划,精心组织、精心培养。

4.以制度建设为保障, 优化关工委工作机制。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关工委主动作为、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制度。党委办公室、组织、宣传、学工、思政、教务、财务、人事、离退休等关工委委员单位要落实《江南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工作职责清单》(江大委办〔2020〕6号),将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各职能部门(委员单位)的工作体系。要按照《江南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江大委〔2020〕14号)、《关于推进江南大学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的意见》(江大委办〔2019〕7号)等文件精神 ,学院关工委要有学院领导、老同志、青年教师和学生干部等组成装要落实《江南大学二级学院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工作条例》(江大委办〔2020〕5号),充分发挥学院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出主意、谋思路、建机制、带队伍”的作用。

5.以完善体系为依托,深化关工委工作融合。 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党组织,要将关工委工作融入工作体系,组织好特邀报告员、特邀组织员、校外辅导员、教学督导员、离退休老党员等队伍,积极参与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方面的工作。学校有关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要及时向关工委传达、通报。召开涉及全局性的工作会议和有关德育、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党建工作等专题会议,邀请关工委负责同志参加。要为关工委开展工作提供办公场所和必备设施,解决必要的交通、通讯、误餐、图书资料等工作经费。对担负关工委工作的“五老”骨干,应在春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做好慰问装要加大宣传力度,为关工委和“五老”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装要大力孔扬“五老”精神 ,对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6.以开拓创新为特色, 推动关工委工作高质量发展。 关工委工作要遵循学校教育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学生成长规律,不断提高科学化水平装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重视关工委工作的领导机制,健全校、院二级关工委组织建设机制,形成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条件保障机制和表彰激励机制装发挥好现职党政领导的主导作用、离退休老同志的主体作用和关工委工作团队的关键作用,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开拓创新 ,努力推进新时代关工委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作出新贡献。

                                        中共江南大学委员会

                                       2021年8月19日



江南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工作规则

江大委〔2020〕14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关心下一代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江南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关工委)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教育部党组、江苏省委和学校党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校关工委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 在上级关工委的指导下,以关心、教育、培养青年大学生健康成长为目的的群众性工作组织,是学校党委、行政工作的参谋和助手,是学校立德树人的重要资源。其组成人员包括学校党政主管领导、离退休干部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

第三条 校关工委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服务青年大学生的正确方向 ,加强青年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引导青年大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支持和帮助青年大学生成长成才,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 从新时代培养教育下一代的需要出发,动员组织学校离退休老同志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到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来,充分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提升关工委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

第二章工作原则

第五条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增强关工委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

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六条 坚持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党政的要求,重要事项及时请示汇报,校关工委工作纳入学校党委和行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部署、纳入党建工作体系和考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党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领导,以党的建设带动关工委建设,建立健全“党建带关建”的工作机制。

第七条 坚持“急党政所急,想青少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的工作方针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配合、主动作为”的工作定位,围绕学校教育事业大局谋划和推进关工委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为推进江南大学“世界知名、中国一流、江南风格”的研究型大学建设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贡献力量。

第八条 坚持完善和落实关工委组织建设和“五老”队伍建设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通力协作做好关心大学生和青年教师工作,形成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关工委主动作为、有关部门协同配合、“五老”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第九条 坚持大力孔扬“忠诚敬业、关爱后代、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五老”精神,对“五老”做到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工作上支持。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要自觉自愿、发挥所长、量力而行。

第三章工作任务

第十条 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切实做好青年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将青年大学生培养成为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

第十一条 参与青年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引领青年大学生,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传承红色基因,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引导青年大学生树立 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针对青年大学生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增强教育实效。

第十二条 配合做好青年大学生党建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高等学校聘请离退休老同志担任特邀党建组织员的意见,配合学校党委组织部做好特邀党建组织员的聘任和培训工作。发挥特邀党建组织员的作用,参与青年大学生党员的培养教育发展工作,配合学校党校,做好大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十三条 参与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依托职能部门和各学院,组织特邀报告员、特邀组织员、教学督导员、离退休老党员、老科协老专家等队伍,参与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方面的工作。同时参与青年教师队伍建设。

第十四条 参与青年大学生法治教育。坚持把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配合学校党委宣传部和本地区司法等部门,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教育进校园,帮助青年大学生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第十五条 参与青年大学生活动阵地建设。坚持安全、高效、公益的原则,组织“五老”依托学校和社会资源,在青年大学生中开展丰富的校外教育活动。配合有关职能部门用好校史馆和各类教育展馆,使之成为青年大学生的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社会实践活动阵地。

第十六条 建立和完善关爱工作机制。配合学生工作管理和心理健康教育等部门积极开展助惑、助学、助困等活动,做好青年大学生的关爱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青年大学生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第四章工作方法

第十七条 始终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学院关工委。校关工委加强与各学院党委的联系,指导学院关工委开展工作。统筹推进学院关工委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提升学院关工委工作水平。

第十八条 开展调查研究。科学分析新形势下特别是新媒体条件下青年大学生教育中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遵循教育规律,搭建新平台,探索新举措,积极向学校党委、行政和有关职能部门建言献策。

第十九条 推动改革创新。把握时代脉搏,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推进工作思路创新、方法创新、机制创新,不断提升工作质量 和水平。坚持高质量发展、创新性工作,精心抓好顶层设计,精细做好日常工作,精确找准工作定位,精准服务青少年,推动关工委工作优质化建设。

第二十条 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健全同党委宣传部和新闻媒体的协调联系机制,加强关工委宣传阵地建设以及“关爱网”网站建设,办好江南大学《关爱通讯》刊物。大力宣传“五老”的先进事迹和“党建带关建”的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和全校共同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工作导向和良好氛围。

第五章组织和制度建设

第二十一条 校关工委和学院关工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校关工委对学院关工委履行工作指导职责。

第二十二条 校关工委领导班子由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秘书 长组成。关工委委员人选,由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有关部门领导干部、老同志以及知名专家学者等组成。校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由党委组织部和离退休党工委征求关工委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审批。关工委其他委员的调整,由关工委主任会议议定,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 校关工委设立秘书处,为关工委日常办事机构,离退休党工委为秘书长单位。日常工作团队成员视工作需要,由校关工委主任会议提出,并经学校审定。校关工委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退休老同志的聘用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 校关工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特邀组织员、特邀报告员、老党员、校外辅导员等队伍,动员更多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着力提升核心层、巩固骨干层、扩大参与层,建设一支素质优良、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结构合理的关心下一代工作队伍。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党委常委会每年听取校关工委工作汇报,加强政治引领和具体指导,帮助关工委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校关工委定期召开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和审议工作安排、工作总结和重要事务;召开关工委委员单位和秘书处办公会议,协调相关工作,处理日常工作;适时召开关工委年度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明确任务。

第二十六条 加强关工委的培训和理论学习。组织关工委老同志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校关工委定期举办关工委干部培训班,印发学习材料,组织学习考察交流。关工委老同志的培训列入学校党委干部培训计划。

第二十七条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健全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严明纪律规矩,建设讲忠诚、讲纪律、讲奉献的“五老”队伍。

第六章经费和其他保障

第二十八条 落实关工委保障机制,确保关工委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场所办事。健全关工委经费保障机制,校关工委经费纳入学校每年经费预算。建立健全学院关工委经费保障机制,巩固扩大原有经费支持渠道。

第二十九条 校关工委开展工作所需办公用房、交通、通讯工具等,由校党委、行政予以解决。

第三十条 校关工委负责的关心下一代基金项目,依照有关法规,可以接受社会捐赠,用以助学、助困、助残和扶助发展学校教育事业。

第三十一条 根据工作需要,校关工委领导成员参加学校党委、行政召开的有关会议,按规定听取传达和阅读文件。

第三十二条 本规则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离退休党工委商校关工委承担。



关于推进江南大学关工委

优质化建设工作的意见

江大委办〔2019〕7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的意见》〔苏委教〔2019〕1号〕,推动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开创新局面,现就推进我校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提高站位, 统一思想认识

推进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是学校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要求,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关工委工作的新任务。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重要指示为指导,充分发挥老同志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将关工委工作作为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围绕立德树人 ,融入育人体系。要牢固确立关工委工作“无论怎么重视都不过分”和“关工委常态化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精心抓好顶层设计,精细做好日常工作,精确找准工作定位,精准服务青少年, “抓基层、强队伍、增活力、创特色、树品牌”,积极推进我校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

二、 整合队伍, 丰富教育资源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老同志队伍,是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坚实基础,也是推动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的必然要求。要以“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升能力 ,有效服务”为目标 ,通过组织发动、骨干带动、表彰推动等形式,鼓励更多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要及时吸纳刚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同志参加关工委工作,加强对特邀党建组织员、特邀报告员等队伍的指导和培训,注重发挥离退休老党员在关工委工作中的引领和表率作用,不断强化核心层,提升骨干层,扩大参与层,提高老同志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参与率、参与程度和参与水平。要充分发捍职能部门和各学院的作用,组织特邀报告员、特邀组织员、校外辅导员、教学 督导员、离退休老党员等队伍,积极参与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方面的工作。

三、 搭建平台, 融入育人体系

加强关工委日常工作团队建设,做好筹划、协调和落实等工作,组织完成上级关工委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深入开展“读懂中国”主题教育活动,以及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要完善二级学院关工委组织建设,二级学院关工委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学院关工委名誉主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主任,一位老同志为常务副主任,一位副院长为副主任,三名以上老同志为关工委委员;设立二级学院关工委学生委员和二级学院关工委青年教工委员,拓展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同时发挥老同志在青年教师师德建设和能力提升方面的传、帮、带作用。要启动学院关工委工作室试点工作,将关工委工作室嵌入学院育人工作室,融入立德树人教育活动,配合学院推进“三全育人”工作。

四、完善机制,坚持创新发展

遵循学校教育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关工委工作规律,进一步完善党委重视关工委工作的领导机制,健全关工委组织建设机制、工作运行机制、条件保障机制、表彰激励机制和基层考核机制。要充分发挥学校 现职党政领导干部的主导作用、离退休老同志的主体作用、委员单位的助力作用和关工委目常工作团队的关键作用,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要 求,努力推进关工委工作创新。要坚持开展“老少携手党团共建”结对活 动,总结经验,继续深化,发挥好退休党支部和广大老党员的积极作用。要整合老同志资源、社会资源、校友资源,将引领学生成长贯穿于大学生 思想政治教育的全过程,扎实推进大学生思想引领工作。要重视学生公寓“爱心骆站”阵地建设,进一步贴近学生、方便学生、服务学生,培育广大学生的“关爱、互助、节俭”的公益精神。要以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优质化导向,加强关工委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工作创新。

五、 明确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

校院两级党委行政要进一步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组织领导黄校党委 办公室统筹协调学校关工委工作,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要将关工委骨干培训列入干部(教师)培训计划,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和离退休工作处为学校关工委日常工作团队成员黄各有关部门 要将关工委工作和部门工作有机结合、共同推进黄学院党委每年至少一 次听取同级关工委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关工委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对关工委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黄要采取学习培训、专题报告、参观考察、理论研讨、总结交流等方式,提高关工委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黄要 健全和完善关心下一代工作表彰奖励和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制度,为关工委和老同志开展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黄要孔扬“五老”精 神,尊重“五老”、爱护“五老”、学习“五老”,充分发挥“五老”作用,推动关心下一代事业更好发展。



关于开展江南大学二级关工委工作

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考核的通知

江大委办〔2012〕11号

各二级关工委: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水平,深化二级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根据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关于开展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考核的通知》(苏教关委〔2011〕3号)文件精神 ,经研究,在我校关工委通过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验收的基础上,决定用两年时间(2012年-2013年)完成全校各二级单位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1.组织申报。各二级关工委对照《江南大学二级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考核内容和要求》(见附件),自我评价达到申报要求的,经学院党委讨论同意,向校关工委提出申报。申报单位要递交书面申报报告(3000字以内)和《江南大学二级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考核内容和要求》的评分表,并附以下三种材料:(1)学院党委对关工委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情况;(2)学院党委对关工委成员的关心情况;(3)二级关工委工作的PPT申报材料。申报工作在当年11月底前结束。

2.交流互评。在申报第二年1月底以前,召开校、院关工委工作会议,采用PPT的形式,进行交流互评;汇总评议材料,组织专家对申报“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的二级关工委进行现场调研,提出整改意见。

3.审定公布名单。在申报第二年4月,由校关工委审定,公布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名单。



关于开展二级学院关工委优质化建设

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江大委办〔2022〕4号

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

各学院(单位),机关各部门:

江南大学是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工委优质化建设试点高校和考核试点高校,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关工委工作优质化建设水平,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市、县(市、区)教育局和高等学校〈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均衡发展基本要求〉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校关工委研究制定《江南大学二级学院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基本要求》(简称《基本要求》),并开展学校二级学院关工委优质化建设与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突出抓“关键”装《基本要求》中设定3个10分及以上分值的关键指标,旨在着力强化关工委常态化建设持续巩固提高,将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要融入学院党建与思政工作体系,不断完善二级学院关工委工作长效机制。申请认定为“江南大学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均衡发展学院”考核总分须达到90分以上(其中3个关键指标须全部满分)。

(二)突出抓“重点”装《基本要求》中设立了“开展教育活动和主题教育、发挥好特邀党建组织员作用、建立对青年教师传帮带的工作体系、学生委员参与学院关工委日常工作、建有关工委关爱工作室”等重点内容 ,各二级学院党委要重点关注、有序推动,达到优质化建设要求。

二、工件安排

(一)工作启动装选选具有代表性的二级学院关工委作为试点单位,并对照《基本要求》开展考核认定试点工作。

(二)组织申报装二级学院对照《基本要求》开展自查自评,经学院党委同意后,原则上每年12月份向校关工委递交包括书面申报报告(3000字以内)、自评评分表、PPT申报材料等相关材料,进行工作申报。

(三)考核认定。校关工委负责二级学院关工委优质化建设考核认定工作,通过开展工作述职、交流互评、专家评审、现场等方式进行考评,择优报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审核认定。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综合审核,统一发文公布认定结果。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和支持二级学院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工作,要对照《基本要求》开展自查自评,强弱项、补短板,注重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以评促建、协同创新,推动二级学院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均衡发展。



关于公布二级学院关工委

优质化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

江大委办〔2022〕16号

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

根据《关于开展二级学院关工委优质化建设与考核工作的通知》(江大委办〔2022〕4号)精神,经校关工委提议,并报学校党委同意,确定生物工程学院、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商学院和设计学院等4个学院为江南大学二级学院关工委优质化建设试点单位。

试点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做好示范。试点建设工作要坚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注重建设实效。各学院党委要切实加强本学院关工委工作的领导,按照《江南大学二级学院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基本要求》,夯实基础,完善机制 ,加快推进学校关工委优质化建设和新时代关工委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委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



关于启动江南大学关工委“关爱工作室”和

开展“老少携手党团共建”结对活动的通知

江大委〔2012〕8号

各学院关工委:

为了进一步落实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印发的《关于开展关工委工 作常态化建设合格单位考核的通知》(苏教关委〔2011〕3号)文件精神,大 力推进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工作水平,决定启动江南大学关工委“关爱工作室”和开展“老少携手党团共 建”结对活动黄江南大学关工委“关爱工作室”建立在北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F120室,为了使关工委的工作进一步贴近校园,贴近学生,贴近学校的育人工作;开展“老少携手党团共建”结对活动 ,旨在通过26个离退休党支 部和26个大学生团支部的共建,指导和帮助大学生解决思想上的困扰、活动上的困境、学习上的困难、生活上的困苦、心理上的困惑黄各学院关工 委要积极配合和主动参与“关爱工作室”和“老少携手党团共建”结对活动,以扩大参与面,增强实效性,创出新成果,不断提高我校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建设水平。



关于开展“二级学院关工委工作品牌”

评选活动的通知

江大委办〔2015〕8号

各学院关工委: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2009〕20号)及江苏省委教育工委、江苏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苏教党〔2010〕51号)精神 ,推进关工委工作常态化 ,加强二级学院关工委常态化建设 ,不断提高二级学院关工委工作水平。经研究,现决定开展二级学院关工委工作品牌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工作品牌”的奖励对象为:以充分发掘校内外教育资源、提高关工委工作水平和效果、促进关工委常态化建设为目的,由二级学院关工委实施,效果显著,并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影响,具有推广价值的工作项目。

二、 活动安排

1.申报。二级学院关工委自行向校关工委提出申报。申报时间截止于2015年12月10 日。

2.评审。校关工委汇总后组织评审。一是公开征求各二级学院关工委意见,在学校关工委网页公布申报单位和申报表,由各二级学院关工委在规定时间内投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二是校关工委组织专家组考察后评审。综合两次结果,形成获奖名单初稿,由关工委主任会议审定。

3.表彰。获奖名单报校党委审核后,公布并进行表彰。

三、 有关要求

1.每个申报项目提供一套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电子稿)、较为详细的申报材料(纸质稿、不要超过3000字)。

2.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大学生活动中心F120室 (校关工委关爱室), 联系电话:15052210311黄电子稿发送校关工委工作邮箱:ggw@jiangnan.edu.cn。



江南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委员单位工作职责清单

江大委办〔2020〕6号

为充分发挥江南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委员单位的作用,将关工委工作融入学校工作体系,拓展关工委工作平台,实现关工委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优质化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关工委工作需要,特制定江南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委员单位工作职责清单。

一、 建立工作体系

将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各委员单位工作体系,紧扣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谋划和推进关工委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并作为部门工作和考评的重要内容。

二、 提出工作建议

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结合本部门业务,根据大学生和青年教师健康成长所需,关工委和老同志所能,提出加强和改进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建议。

三、 搭建联系平台

主动加强与关工委的联系,在加强青年大学生党的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法治教育,教育活动阵地建设以及青年教师思政和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构建关工委工作平台,形成关工委工作全覆盖,合力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四、 参与工作会议

定期参加关工委工作会议,讨论和审议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和工作总结,根据会议精神,部署和开展相关关工委工作。

五、 用好育人资源

注重发挥关工委老同志的经验优势,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指导及社团活动,积极参与青年教师教育工作,鼓励学院与关工委共建"教师育人工作室”;积极参与和指导学院创新育人平台建设;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询意见,与关工委加强工作研讨,推进工作实践,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

六、宣传先进典型

通过各类宣传阵地和平台,大力宣传关工委老同志的工作成效、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营造全校共同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关心关工委"五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结合教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看望慰问关工委"五老”代表。

七、 提供保障服务

积极协助关工委开展工作,在人力、物力及有关项目开展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校、院两级关心下一代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八、其他

完成校关工委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江南大学二级学院

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工作条例

江大委办〔2020〕5号

为进一步加强二级学院关工委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院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的重要作用,扎实推进我校关工委优质化建设,根据上级关工委的有关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条例。

一、 聘用条件

二级学院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是学院关工委日常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在二级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离退休老同志开展关爱工作的带头人,是关工委工作中现职党政领导发挥主导作用和老同志发挥主体作用的桥梁和纽带。

担任二级学院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觉悟高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具有奉献精神,热爱关心下一代事业,热心于关工委工作。

(二)组织能力强

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党政工作经历的本校退休和退居二线的中层领导干部;或本学院退休的教授;或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领导组织能力的本学院退休干部、退休教师。

(三)有热情和威望

工作有热情,能协调各方面力量,积极推进关工委工作。

(四)身体健康、相对低龄

初聘年龄不超过70周岁,续聘年龄不超过73周岁。本人自愿,身心健康。

二、 职责范围

学院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应集中精力做好“出主意、谋思路、建机制、带队伍”等工作。主要职责范围:

(一)主持学院关工委的日常具体工作

每年向校关工委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报告工作。

(二)谋划工作思路

根据校关工委的工作部署,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组织制定学院关工委年度工作计划;筹划学院关工委年度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做好工作宣传和工作总结;负责传达上级精神以及校院关工委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

(三)加强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老领导、老教授、老教师、老党员、老校友的积极性,动员和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的工作。配合学院党委做好学院关工委成员的补充和调整工作。

(四)开展主题教育

配合学院党政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组织举办宣讲报告会、交流座谈会及相关主题教育等活动。拓展线上关工委的优质资源,利用视频、微信公众平台、新媒体网络平台等,进行网上交流互动。

(五)协助党建工作

协调特邀党建组织员参与发展党员、对大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发展对象材料审阅等工作。参与指导大学生党支部建设。

(六)参与大学生帮扶工作

组织关工委成员针对大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协助做好帮困助学工作。

(七)做好青年教师的“传、帮、带”

协助本学院离退休老教师参与学院的教学督导和评教评学工作。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

(八)组织开展工作调研

关注大学生的热点问题,开展学生、青年教师交流座谈或问卷调查,并形成调研报告。

(九)每年召开学院关工委工作例会

协调学院关工委工作,听取关工委成员工作汇报,检查各项活动完成情况。

(十)完成学院党委、上级关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 聘任和考核

一 学院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的聘任!由学院党委与校关工委共同协商提出聘任人选,报请学校党委审核后发文公布。

二 常务副主任的工作任期一般为三年,根据工作需要和离退休队伍的变化,常务副主任也可适时调整。

三 健全学院关工委条件保障机制,学院应提供常务副主任办公的工作条件,常务副主任每个工作月驻会不少于5天,工作合格,给予一定的工作补贴。

四 常务副主任的工作与学院关工委工作同步考核,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学院关工委,校关工委将予以表彰奖励。

四、其他

一 本办法由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离退休党工委承担。

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江南大学特邀党建组织员

联系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

江大委办〔2022〕2号

为充分发挥特邀党建组织员的作用,配合学校党委和学院党委做好指导学生党建工作,全面落实新时代高校党建工作任务,推动学校党建 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高等学校聘请离退休老同志担任特邀党建组织员 的意见》《江南大学组织员队伍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 基本原则

特邀党建组织员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校关工委协调安排和党委组织部的具体指导下,协助学院党委做好大学生党建工作。学院党委负责特邀党建组织员联系学生党支部的工作。每位特邀党建组织员应负责联系所在学院党委指定的一个学生党支部。

二、主要任务

特邀党建组织员应指导学生党支部做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主要任务是:

1.加强思想政治引领。配合学生党支部学习和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好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国情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通过学习交流、谈心谈话、开展活动等形式,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筑牢大学生理想信念根基。

2.协助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协助学院党委开展学生党员思想状况调查研究工作,及时了解学生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和反映学生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准基层党建工作和学情、学风、班风等工作的结合点,结合主题教育,通过主题党日活动、党课等形式,对联系党支部学生党员进行信念、宗旨、纪律、作风等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学生党员的政治觉悟,充分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

3.参与发展学生党员工作。 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指导学生党支部,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一 是加强对联系党支部在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召开群众座谈会、党员大会(发展、转正党员)、发展材料撰写等方面的工作指导;二是协助对发展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审 阅《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发现有不符合发展规范的情况 ,及时提出 意见和建议;三是认真做好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和教育考察工作,引导学生思想上入党。

4.指导学生党支部建设工作。 积极参与学生党支部建设,指导联系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理论学习研讨、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检查督促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参加联系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换届选举等活动并进行指导;参与培训入党联系人(介绍人)等学生党员骨干,做好对青年党务工作者的传帮带工作,提升联系学生党支部工作水平。

5.完成党委组织部、校关工委和学院党委安排的相关工作。

三、 自身建设

特邀党建组织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一要善于学习、勤于思考。要把握新时代党建工作的新要求,站在培育时代新人的高度,配合协助学院做好党建工作;二要发挥特长、履职尽责。注重调查研究,创新方式方法,了解实际情况,以问题为导向,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要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定期向学院党委汇报工作,加强与学院专职组织员、学生工作条线的沟通和联系;四要传承传统,创新工作。坚持和把握好思想性和政治性原则,以更深的情怀、更广的视野,配合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青年大学生健康成长。

四、工作要求

1.特邀党建组织员每学期参与(或联系)学生党支部组织活动不少于2次, 并做好工作记录。 每学期要向学院党委和校关工委汇报工作的开展情况, 并提出工作建议。

2.校关工委会同党委组织部、学院党委定期总结研究,对特邀党建组织员联系学生党支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及时给予指导和协调。

3.学院党委根据特邀党建组织员的聘期和学生党支部的实际情况,进行特邀党建组织员联系学生党支部的工作调整。

4.学院党委对特邀党建组织员联系学生党支部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 进行宣传推广。

5.党委组织部对优秀的特邀党建组织员, 给予表扬。



江南大学关工委

青年教师导师工作条例

江大委办〔2023〕6号

青年教师是学校建设发展和教学科研的中坚力量,青年教师的培养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了充分发挥关工委,五老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更好参与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参与“青蓝工程”建设,助力提升青年教师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能力和素养,促进青年教师的成长,设立江南大学关工委青年教师导师(以下简称关工委青年导师)(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一、 聘用条件

关工委青年导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关心下一代工作,善于学习,能发挥思想引领作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有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一般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强的学科专业背景和教学科研能力,有丰富的教育经历,治学严谨,责任心强。

(三)身体健康,本人自愿。已正式退休,有工作热情和威望,能坚持正常的指导工作并参与相关活动。

二、主要工作职责

关工委青年导师应在所聘学院党政领导下,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协助学院开展对青年教师的教育指导工作。主要工作职责:

(一)思想政治引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教育引导青年教师坚守立德树人初心,强化育人意识,把教书育人的教育理念贯穿于教学之中,落地落实,提升青年教师课程思政和思政课程能力。

(二)业务素质提高。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理论素养,更新教育观念,培养学习型青年教师,配合教学督导,严谨治学,帮助和促进青年教师全面发展。

(三)师德师风建设。配合学院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加强青年教师的思想建设,把师德修养放在首位,教育引导青年教师热爱本职工作,敬业爱生,培养青年教师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工作责任心,开拓进取,賄厉前行。关工委青年导师要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与学院工作联系,主动开展工作,关注青年教师的成长问题,通过与青年教师交流座谈,谈心谈话等,做好学院党政的参谋助手。

三、 聘任与管理

一 关工委青年导师由学院选。选学校聘任导师名称统一为江南大学关工委青年教师导师。由学院党委行政和学院关工委通过相关程序提出建议名单,经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和校关工委审核,报请学校党委统一发文公布,颁发聘书。

二 关工委青年导师的聘期一般为三年,根据工作需要和退休教师队伍的变化,青年导师也可适时调整。

三 关工委青年导师的工作任务,由学院党政负责安排。

四 受聘的关工委青年导师可参加学院有关工作会议及相关活动。

五 健全关工委青年导师工作保障机制和表彰机制,学院应提供关工委青年导师开展活动的工作条件,解决到校的交通、工作餐等问题,并做好对关工委青年导师的总结工作,党委教师工作部和校关工委对成绩突出的关工委青年导师,予以表彰。

四、附则

一 本工作条例由党委教师工作部和校关工委负责解释。

二 本工作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江南大学二级学院关工委

青年教工委员工作办法

江大委办〔2017〕2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引导、服务工作,进一步健全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关工委”)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校关工委特设立二级学院关工委青年教工委员(以下简称“青年教工委员”),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青年教工委员由各二级学院关工委推荐,校关工委审核批准,原则上由学校教代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担任。青年教工委员由二级学院关工委进行日常管理。

第二章工作任务

第三条青年教工委员的主要任务是参与各二级学院关工委的日常工作,配合二级学院关工委做好青年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促进青年教职工的思想政治、业务水平、文化素养等综合素质。

第四条青年教工委员的具体职责如下:

1.积极配合学院加强对青年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发挥关工委力量对青年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帮助青年教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提高青年教职工自身素质,引导其健康成长。

2.调查、了解青年教职工对学校发展和改革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学校及有关部门反映沟通,引导、凝聚青年教职工的力量,为学校发展做贡献。

3.经常了解和分析青年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婚恋和生活情况,及时向学院反映,为青年教职工排忧解难。

4.发挥关工委在师德师风和教学经验方面的优势,积极主动开展对青年教职工“传帮带”活动,提高青年教职工的业务水平。

5.加强校、院工作联络。要保持与校关工委的常态化联系,做好校院两级关工委的桥梁作用,做好相关工作的沟通协调。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校关工委每学期召开青年教工委员工作会议,了解学校青年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开展青年教工委员的工作培训。青年教工委员可参加二级学院关工委会议,了解关工委工作情况。

第六条青年教工委员发生变动时,须及时通报校关工委,并做好相关工作交接。

第四章附则

第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校关工委负责解释和修订。



江南大学二级学院关工委

学生委员工作条例

江大委办〔2016〕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关工委”)的长效工作机制 ,促进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使校关工委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学生,校关工委特设立二级学院关工委学生委员(以下简称“学生委员”),并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生委员由各二级学院关工委推荐,校关工委审核批准。学生委员由二级学院关工委进行日常管理。

第二章工作任务

第三条学生委员的根本任务是参与各二级学院关工委的日常工作,配合二级学院关工委对青年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引导青年学生勤奋学习,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综合素质,养成良好学风。

第四条学生委员的具体职责如下:

1.开展思想动态调研。围绕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围绕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围绕当前国内外发生的重大事件,围绕社会上的热点话题等,了解收集广大同学的反映、观点、想法及思想动态。

2.开展学风建设调研。了解所在学院、班级同学在学习风气、学习方法、学习态度等方面的现状和问题;了解毕业生在就业求职、创业选择等方面的需求和要求。了解新生入学后在学习转变、专业认知等方面存在的想法和问题。

3.开展心理问题体察。时时关注身边同学的心理健康问题,及时了解发现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的同学。尤其要在重点时期,围绕重点事件,关注重点同学,开展心理普查工作。要重点围绕学业、生活、人际关系、感情等方面, 开展心理健康调研。

4.参与社会工作调查。 要定期了解广大同学对于学校发展、教育教学、 校园文化、 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建议与意见;定期开展社会调研工作,了解广大同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提供合理化的建议和解决措施。

5.加强校、院工作联络。 要保持与校关工委的经常性联系, 发挥校院两级关工委的桥梁作用, 做好相关工作的沟通协调。

第五条学生委员工作要求如下:

1.学生委员每周须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微信、 QQ等方式与校关工委学生干事通报相关信息。

2.学生委员每月均须填写工作月报, 并于每月25日前发电子稿至校关工委邮箱。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校关工委定期召开学生委员培训会, 加强学生委员工作能力和水平的培训。 学生委员参加二级学院关工委会议, 了解关工委工作情况。

第七条校关工委每年开展优秀学生委员评选工作, 按照报送信息数量和质量、 工作态度及效果等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学生委员予以表彰。

第八条 学生委员发生变动时,须及时通报校关工委,并做好相关工作交接。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校关工委负责解释和修改。


下一条: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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