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关工委:
现将《江南大学二级学院关工委学生委员工作条例》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积极配合执行。
党委办公室
2016年3月8日
江南大学二级学院关工委学生委员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关工委”)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使校关工委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学生,校关工委特设立二级学院关工委学生委员(以下简称“学生委员”),并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生委员由各二级学院关工委推荐,校关工委审核批准。学生委员由二级学院关工委进行日常管理。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三条 学生委员的根本任务是参与各二级学院关工委的日常工作,配合二级学院关工委对青年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引导青年学生勤奋学习,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综合素质,养成良好学风。
第四条 学生委员的具体职责如下:
1、开展思想动态调研。围绕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围绕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围绕当前国内外发生的重大事件,围绕社会上的热点话题等,了解收集广大同学的反映、观点、想法及思想动态。
2、开展学风建设调研。了解所在学院、班级同学在学习风气、学习方法、学习态度等方面的现状和问题;了解毕业生在就业求职、创业选择等方面的需求和要求;了解新生入学后在学习转变、专业认知等方面存在的想法和问题。
3、开展心理问题体察。时时关注身边同学的心理健康问题,及时了解发现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的同学。尤其要在重点时期,围绕重点事件,关注重点同学,开展心理普查工作。要重点围绕学业、生活、人际关系、感情等方面,开展心理健康调研。
4、参与社会工作调查。要定期了解广大同学对于学校发展、教育教学、校园文化、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建议与意见;定期开展社会调研工作,了解广大同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提供合理化的建议和解决措施。
5、加强校、院工作联络。要保持与校关工委的经常性联系,发挥校院两级关工委的桥梁作用,做好相关工作的沟通协调。
第五条 学生委员工作要求如下:
1、学生委员每周须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微信、QQ等方式与校关工委学生干事通报相关信息。
2、学生委员每月均须填写工作月报,并于每月25日前发电子稿至校关工委邮箱。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校关工委定期召开学生委员培训会,加强学生委员工作能力和水平的培训。学生委员参加二级学院关工委会议,了解关工委工作情况。
第七条 校关工委每年开展优秀学生委员评选工作,按照报送信息数量和质量、工作态度及效果等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学生委员予以表彰。
第八条 学生委员发生变动时,须及时通报校关工委,并做好相关工作交接。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校关工委负责解释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