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与计算机学院关工委工作条例
为加强我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动我院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深入开展,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关工委工作规则(苏办厅字2019年15号)》和锡组通(2019)60号(进一步加强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和“五老”队伍建设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和院党委指示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关心下一代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二条 关心下一代工作是指离退休同志发挥余热,继续从事培养教育青少年一代的工作。它是党和政府在新时期赋予老同志的一项光荣任务,是老龄工作
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老有所为的重要方面,是学校教育工作的补充和延伸。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对象是本校大学生、研究生、青年教师,重点是学院在校本科学生。
第三条 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宗旨是,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立足基层,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
第四条 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是培养教育青少年的一支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离退休老同志具有政治、经验、威望、时间四大优势,院关工委应根据“因地制宜、发挥所长、自愿参加、量力而行”的原则,动员更多的老教师、老同志投身于关心下一代事业中来,以发挥他们“老有所教,老有所为”的作用。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五条 关工委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教育青少年学生和青年教职工,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使他们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聪明才智。
第六条 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知识”的教育;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的教育;开展纪律和法制教育;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教育;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协助校、院党组织培训党的积极分子和对学生党员的教育工作。
第七条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学生第二课堂活动,促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深化细化,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全面发展。协助学工部、校团委做好学生社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顾问辅导工作。倡导老同志与青年学生之间开展联谊活动。
第八条 积极参与校心理咨询中心相关工作,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活动。
第九条 注意青年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工作。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科普活动。
第十条 配合分团委、学生会等部门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倡导大学生开展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活动,增强大学生环保意识,鼓励大学生参与文明监督岗等有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搞好专题调查研究。针对青年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高建议,写出专题报告,供领导决策参考。
第十二条 注意开展有关关工委工作的理论研究探讨活动,使关工委工作更科学更坚实地不断向前发展。
第三章 工作机构
第十三条 学院成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负责全面领导关工委工作;秘书由学院分团委书记担任,协助主任主持日常工作,学生会主席任学生委员,负责协调沟通相关工作,各委员要加强与学院有关部门之间的主动沟通和联系,工作彼此之间应相互配合,加强交流,扎实有效地开展关心下一代教育活动。
第四章 队伍建设
第十四条 加强关工委班子建设,努力将班子建成政治坚强、思想过硬、作风正派、品德高尚、乐于奉献、群众信任、开拓进取、有凝聚力、有感染力的群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加强组织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离退休队伍的实际情况,坚持适时调整、充实加强的原则,保证班子健全,使这支特殊队伍始终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并充满活力。
第十五条 建立一支德高望重、经验丰富、学识水平高、敬业精神强的老干部、老教师参加的骨干队伍。同时把那些热爱关工委工作,善于从事理论研究、思想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身体健康,精力充沛,乐于奉献的老同志吸收到关工委队伍中来,组成一支既精干又务实的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独特优势,做好各项工作。
第十六条 加强关工委班子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关工委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七条 各部门要积极主动支持、关心关工委队伍建设,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情况。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支持,以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切实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 院党委定期听取关工委的工作汇报,提出任务,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及时向关工委传达、通报有关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请关工委负责人参加涉及全局的工作会议和有关德育、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党建等专题会议。
第十九条 关工委每年召开1-2次例会,主要是讨论决定工作计划、日常工作的研究、部署,工作总结以及重大问题的研究处理。
第二十条 院关工委要加强自身学习,提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适时举行工作理论研讨会,努力把关工委逐步建成一个学习型、调研型、服务型、创新型组织。
第六章 条件与经费
第二十一条 重视关工委工作,解决办公场地、办公用品和活动经费,同时负责订阅有关报刊、杂志。
第二十二条 学院对从事关工委工作的老同志,要给予政治上的关心和生活上的关怀,以保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身体健康。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由院关工委制定,并报院党委会和院务会议通过。本条例解释权归学院关工委。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实行。
人工智能与计算机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