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党委办公室文件
江大委办〔2022〕2 号
关于印发《江南大学特邀党建组织员联系学生党
支部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
各学院(单位),机关各部门:
《江南大学特邀党建组织员联系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经校关工委会议研究,并报校党委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党委办公室
2022 年 2 月 16 日
江南大学特邀党建组织员联系学生党支
部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特邀党建组织员的作用,配合学校党委和学院党委做好指导学生党建工作,全面落实新时代高校党建工作任务, 推动学校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高等学校聘请离退休 老同志担任特邀党建组织员的意见》《江南大学组织员队伍管理 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基本原则
特邀党建组织员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校关工委协调安排和党委组织部的具体指导下,协助学院党委做好大学生党建工作。
学院党委负责特邀党建组织员联系学生党支部的工作。每位特邀党建组织员应负责联系所在学院党委指定的一个学生党支部。
二、主要任务
特邀党建组织员应指导学生党支部做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主要任务是:
1.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配合学生党支部学习和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好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 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国情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通过学习交流、谈心谈话、开展活动等形式,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筑牢大学生理想信念根基。
2. 协助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协助学院党委开展学生党员思 想状况调查研究工作,及时了解学生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和反映学生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准基层党建工作和学情、学风、班风等工作的结合点,结合主题教育,通过主题党日活动、党课等形式,对联系党支部学生党员进行信念、宗旨、纪律、作风等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学生党员的政治觉悟,充分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
3. 参与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指导学生党支部,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一是加强对联系党支部在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召开群众座谈会、党员大会(发展、转正党员)、发展材料撰写等方面的工作指导; 二是协助对发展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审阅《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发现有不符合发展规范的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认真做好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和教育考察工作,引导学生思想上入党。
4. 指导学生党支部建设工作。积极参与学生党支部建设,指导联系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理论学习研讨、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检查督促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参加联系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换届选举等活动并进行指导;参与培训入党联系人(介绍人)等学生党员骨干,做好对青年党务工作者的传帮带工作,提升联系学生党支部工作水平。
5. 完成党委组织部、校关工委和学院党委安排的相关工作。
三、自身建设
特邀党建组织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一要善于学习、 勤于思考。要把握新时代党建工作的新要求,站在培育时代新人的高度,配合协助学院做好党建工作;二要发挥特长、履职尽责。注重调查研究,创新方式方法,了解实际情况,以问题为导向,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要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定期向学院党委汇报工作,加强与学院专职组织员、学生工作条线的沟通和联系;四要传承传统,创新工作。坚持和把握好思想性和政治性原则,以更深的情怀、更广的视野,配合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青年大学生健康成长。
四、工作要求
1. 特邀党建组织员每学期参与(或联系)学生党支部组织活 动不少于 2 次,并做好工作记录。每学期要向学院党委和校关工委汇报工作的开展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2. 校关工委会同党委组织部、学院党委定期总结研究,对特邀党建组织员联系学生党支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和协调。
3. 学院党委根据特邀党建组织员的聘期和学生党支部的实际 情况,进行特邀党建组织员联系学生党支部的工作调整。
4. 学院党委对特邀党建组织员联系学生党支部工作中的好做 法和好经验,进行宣传推广。
5. 党委组织部对优秀的特邀党建组织员,给予表扬。